粤社科规划办通[2017]2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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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:
全国社科规划办《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》已经发布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,一年评审一次。为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外译项目申报工作,请严格按照《公告》的要求,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我省集中申报受理时间为8月4日至10月6日,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办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申报材料包括:
?。?)《申请书》(2017年7月修订版)用计算机填写。一式7份,A3纸双面打印、中缝装订。
?。?)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、译稿或翻译样章各6份(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,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),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、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、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2份。另外,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。
?。?)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,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;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;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(国际编委含国籍)。
?。?)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2张。
?。?)《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(109600525@qq.com)。
7.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(2017)
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8月28日